2009/09/10

《竊盜城市》-青年戰爭冒險故事

「如果活命的代價是一打雞蛋,我們就去找到一打他媽的雞蛋。」

看完這本書實在不需要太久時間,因為一打開書開始閱讀第一句,當你漸漸追隨作者的腳步進入作者所建構出二次大戰時的列寧格勒世界內,你的眼睛彷彿就是作者身旁的鏡頭,隨著運鏡與作者一起體驗一段為期五天的戰爭冒險故事遊戲。

我們就像看著玩家遊戲的觀眾,正在觀賞一個玩家如何透過自己、夥伴的特殊技能,在不同的場景運用不同的道具,解決一道道的難題,最後順利完成整個遊戲。

一開始


你會看到故事主角列夫,出現在二次大戰時的列寧格勒。他的技能是:聽古典樂、下西洋棋等平時用不到的技能。因為年紀太小不能從軍,所以只能與同公寓的朋友一同自願擔任滅火隊,在德軍空投炸彈時幫忙滅火。

直到有一天他因為看到天空落下來的的降落傘,掉下來一個凍弊的德國士兵。主角搜刮斷他身上的財物卻沒想到因為要救同伴,反而讓自己被逮個正著,才被送進牢裡。

進入牢裏後,才認識了同囚室內一個為了打砲而違紀的的年青士兵-可萊亞,在短暫交談後,可萊亞成為列夫的第一個夥伴。列夫的技能是:與任何人交談、拳擊、軍事知識、寫一本名為的小說。

故事中第二個夥伴,一直要到第三天才會出現。她是差點殺掉主角的女生-薇卡,專長是:狙擊。就算主角主動與她對話,但她的對話仍然不多,或許就是因為這樣,主角才會不由自主的愛上她。

遊戲場景


安排在二次大戰時,全力抵抗德軍入侵的列寧格勒,也就是聖彼德堡。

整個城市在二次大戰中,因為蘇俄的兵力、武器都不足,所以僅能以城市內的遊擊戰方式抵抗德軍的全面入侵,但這也造成了整個城市幾乎成為廢墟。

故事內詳細描寫了圍城後的戰爭生活與場景。包括在配給糧食的情況下,人民是如何抵擋飢餓的,如何在黑市買到東西,當然也包括在黑市買到像「圖書糖」這樣的東西。

...有什麼東西想買或交換,去乾草市場就對了。
...我們經過一個又一個攤販,看著一堆堆皮靴,有些還印著前主人雙腳留下的血痕。托卡列夫步槍和子彈不貴,幾盧布或兩百公克麵包就能到手。
...把書的封面撕開,剝下裝訂的黏膠,黏膠熬過之後,重新捏成一條一條包進紙裏。這東西嚐起來像蠟,但膠水裡有蛋白質,蛋白質可以維持生命,所以城裏的書跟鴿子一樣日漸稀少。

透過作者簡短但生動文字介紹的場景,彷彿就在你眼前活靈活現的出現。

冒險


列夫和可萊亞為了活命,只得答應手握大權的上校,在五天內找到烘焙上校千金婚禮蛋糕的一打雞蛋,自此踏上了一段驚心動魄的冒險旅程。

我之所以稱之為「冒險旅程」,實在是因為找到雞蛋過程太過離奇。

他們先遇到了殺人魔,這段我覺得最有趣了。後來又遇上差點要了他們小命的游擊隊員,最後在德軍的追補下被迫「加入」納粹的俘虜,最後又臨時改變計策計畫刺殺納粹突擊隊隊長,最後竟然是從納粹拿到一打「他媽的」雞蛋。

整個情節安排活脫是AVG(冒險遊戲)的翻版,閱讀至精采處時,我真的忍不住想要建議作者「乾脆作成遊戲算了!」,因為納粹突擊隊隊長實在太像是冒險遊戲中的最後大魔王,而一打雞蛋就是打王所掉的寶物。

當然


整個故事情節的安排,也不能全部說全然合理。

在食物日漸稀少的情況,這兩個俄羅斯人竟然還能步行數公里,從列寧格勒走到數公里到布列左夫卡(Berezovka),雖然我還沒在Gmap上找到這個地方,但我心想最好俄羅斯人既耐餓又會走路啦!

另外,在找到雞時,可萊亞為它取名叫:心肝寶貝。只是他們竟然看不出來那是隻公雞,還眼巴巴地望著他下蛋。當然最後心肝寶貝連同洋蔥、馬鈴薯、鹽一併成為心肝寶貝雞湯被喝下肚。

此外,納粹突擊隊隊長既然聰明到能看出主角三人是刻意裝成文盲再接近他的,居然還真的就笨到拿出一打雞蛋作為西洋棋的賭注,這只能說在戰時亟度欠缺娛樂?還是納粹都很耿直?

整本書


是我看過的翻譯書中,少見翻譯十分流暢的佳作,譯者真不虧為科班出身的翻譯高手。

所以才能翻出像「吃屎去吧你」之類,十分口語的句子。

我其實一直想要看看這句的原文到底是怎麼寫的?才能翻譯成「吃屎去吧你」,而非「你去吃屎吧!」

不過在P.57有個地方說「舔我老二許個願」,我想這個很有可能是俄語的一種髒話,這麼直接翻譯,讓人真的很想看原文或其他參考資料,進一步了解俄國的髒話呢!

另外,我認為這本書也有翻譯的不甚流暢、甚至可能有錯的地方。例如:P.92「宋雅美麗又善良,但交歡的聲音卻令人不忍卒聽-我希望用自己的老二讓一個迷人的女孩將圍城困境拋到腦後的人是我。」

我認為這句翻譯可能有錯的地方在於,前面已經講了「用自己的老二」例後面卻又加了「我」,難道用自己老二的人會是別人嗎?當然從原文的直翻來說這樣有可能是對的,但卻真的有點怪啦!

我認為這句如果翻成「我希望用老二讓一個迷人的女孩將圍城困境拋到腦後的人是我。」可能會比較通順,在邏輯上也比較合理,不過,大家也可以自己想一下啦。

但老實說,有問題的地方真的不多見。這是我吹毛求庛,硬要在本書找到可能比較有問題的地方吧!

第一人稱的寫法


是這本書的特色之一。這也是因為這是類似真實人物的回想作為故事起頭的回憶,不過,這讓人讀起來有更多的真實感。

例如這段:

我感覺得到自己的陰囊在收緊,膽小的蛋蛋縮進身體裡。但我從小在彼得堡長大,可不是笨蛋。開口時我盡可能穩住聲音。

作者同時描寫了主角在面對恐懼時的心理、生理反應,這樣的描寫方式倒是非常有趣,也在書中非常容易看到。

另外,這段我也覺得很有趣:

德軍炸了巴達耶夫的穀倉之後,城裡的麵包店開始發揮創意。只要吃不死人,能加的全加進麵包裡。整城的人都在餓肚子,沒人吃得飽,但大家還是照樣抱怨麵包、抱怨那股木屑味兒、抱怨天一冷麵包就硬得跟什麼似的。為了啃麵包有人連牙都咬斷了。直到今天我連心愛的人長什麼樣都忘了,卻還記得那麵包的口感。

作者用比較誇張的寫法,讓讀者(至少我啦),會真的想一想嚐一嚐這個特殊的麵包,口感到底有多獨特,讓他一直到幾十年後都還記得。


也是作者在這本書裏也不忘記寫的,有些則是露骨的寫出來。但我認為對一個青年而言,即使在戰地中,即使在過了幾十年後,但和性有關的深刻感覺是不會忘記的。

其實,宋雅模糊的低喊聲比冷風更令我煩躁。她的呼喊聲喜悅得不可思議,彷彿肉體之歡將六個月來的陰霾,還有挨餓、受陳、轟炸和德軍一掃而空。宋雅美麗又善良,但交歡的聲音卻令人不忍卒聽-我希望用自己的老二讓一個迷人的女孩將圍城困境拋到腦後的人是我。

...我躺在黑暗中傾聽他們的聲音,風拍得窗戶喀答作響,火爐裡的餘燼嗶剝飛舞。世界上最寂寞的聲音,就是別人做愛的聲音。

我想,大概是主角作處男太久了,或是在黑暗中一邊抵抗寒冷一邊又聽到別人作愛的對比太強烈,才會形成深刻的記憶,讓他在幾十年後還能記得這段遭遇。

小結


整本書的書寫很流暢,作者的情結安排也很緊湊,尤其是以視覺系地安排場景的寫作風格,讓讀者很輕易地就能架構出一個虛擬的世界,是一本不可多得的「青年戰爭冒險故事」,千萬別被書名或是封面所騙了。當然,這本書是以男生的觀點寫出來的,所以,有一些地方和性脫不了干係,所以女生看之前可要有心理準備。

總的來說,是很值得花時間和主角一起體驗這趟冒險的。
註:本文中的產品由出版社提供,閱畢不需歸還。文章另有稿酬。全部內容都是個人的觀點與心得,廠商未干涉或引導。

2 則留言:

  1. 寫的真好!
    我想也應該會拍成電影,但是票房如何就看誰演了,戲份是否能像原著這麼緊湊就是功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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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To 于文強,
    作者就是把暢銷小說《追風箏的孩子》改編成電影的編劇大衛・班尼歐夫(David Benioff)。
    因此,這本書的諸多場景能夠很輕易地藉由他的筆架構出來,光就這點來看,作者的企圖心其實很明顯了-就是要改編成電影。
    所以這本書要是真被改編成電影的話,其實我一點也不意外,只是改編的重點,將會是放在劇情安排而非場景,因為電影中的劇情可以更精采,也可以更灑狗血,至少,女主角可以找得更辣、身材更好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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