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2/24

《認得幾個字》讀後感

自從開始寫姓名學的書後,對有關介紹「漢字」的書藉就非常有興趣。

我之所以用「漢字」而不用「中國字」,倒不是因為什麼政治的因素,而是廣泛使用「漢字」的國家,他們從某個時段接收漢字後,自行衍生出的「字」,其造字、改字、用字的原則仍遵從許慎《說文解字》中所揭櫫的六項原則:象形、指事、會意、形聲、轉注、假借,但絕不再是原本的「中國字」了。

不過,我們還是將重點放在這本書上。


在看這本書前


我一直很想知道這會是一本什麼樣的書。

可是當我在市圖的預約清單中看到預約這本書的人竟然還有34人時,我想我一定得看看這本書到底有什麼過人之處,讓讀者願意花這麼長的時間,像等嚴長壽《作自己與別人生命中的天使》一樣等那麼久。

果不其然,這本書足足讓我等了超過一個月。

看了這本書後


我才知道,原來,張大春是在廣播中每次介紹了一個字以及和其有關的事,最後再集結成書。

這其中,在每篇文章的字裏行間所表現出的,是張大春與兒子張容、女兒張宜的相處與對話,以及與父親相處過程的生活點滴。

和小孩的相處


雖然張大春和大多數的中國父母(包括我)一樣,希望藉由一些手段除了教小孩認字、也教導小孩一些作人處事的道理。

當然,結果不全然像預期的成功。例如在《翻案》一文中說:
孩子在五六歲這個階段能夠忽然發展出種種令人傷心的頂嘴語法,不仔細聽,聽不出來他們其實沒有惡意--他們祇是把父母曾經發表過的「反對意見」推向不禮貌的極致。

頂嘴是一種具有雙刃性的革命。一來是孩子們透過語言的對來來確認自我人格的過程;二來也是考驗父母師長自己的正義尺度:我們會不會終於沉不住氣、還是用了不禮貌的方式來教導孩子們應有的禮貌呢?
看來,張大春也是希望能親身教好小孩的。但是就連他自己也不見得能用身教教得好小孩。所以他說:
拿我自己來說罷:我總不能翻過臉去指出國家領導人還真是個王八蛋,而又翻回臉來跟孩子說不能夠口出惡言。然而說來慚愧:我就是這樣幹的!

有一天張容問我:「你罵總統算不算是頂嘴?」

我一時為之語塞,想了好半天才說:「那是我自失身分,你不要學。」
張大春從這裏點出了父母教育小孩的矛盾,又希望小孩學好,但自己往往又不一定能作到自己要求孩子的部份。所以最後他看到的是這樣的場景:
「你說甚麼我都聽不懂。」張宜嘟著嘴、彷復受盡了委屈似的--這是我家頂嘴之學的另一招。

「你這樣算不算頂嘴呢?」我開玩笑地問。

「不算!」張宜大聲了許多。

「我覺得你這樣已經很接近頂嘴了。」

張宜還想說些甚麼,可是忽然停了停,眨著眼想了想,說:「你想害我頂嘴嗎?」
老實說,當家中有個慧黠的小孩時,會發生這個場景其實還挺讓人不意外的。這也可以讓我開始想想,要如何身教小孩。

與自我的對話


是張大春的這本書特殊的部份,例如這段獨白:
我的工作離不開文字,但是每寫一題讓自己覺得有點兒意思的文字都要費盡力氣、和字面的意思博鬥良久,往往精疲力竭而不能成篇。

之所以不能成篇,往往是因為寫出來的文字總有個假設的閱讀者在那兒,像個必須與之對飲的伴侶。有這伴侶作陪,已經難能而可貴了,寫作者卻還忍不住於自醉之際跟對方說:「卿可去!」特別是在詩裡,此事尤為孤獨、尤為冷漠。
藉由張大春對文字、與古詩字字斟酌的態度,大家或許能稍稍了解他自己在寫書時的心境。

但我卻認為他倒說出了許多文字工作者在面對文字時的心聲。

和父親的相處


也是我認為這本書特別與眾不同的地方。

在《罰》一文中:
我在家中取得「酒牌」、可以和父親同桌而飲的某一天,忽然想起這句詞兒來,舉杯向父親說:「我且浮一大白」父親立刻停杯而問:「你犯了甚麼事?為什麼要「浮一大白」?
原來「在漢代以前的史料,都說明了『浮白』『浮一大白』這樣的語彙都是指酒宴上的罰飲,非泛泛的飲酒而已。」他說「中古以後的人用此語,純指蝪飲、滿飲而已。」

後來他才了解自己「原先所言並沒有錯;不過,也可以說我一連犯了兩個不用心的錯。」

最後「父親還是笑著說:『你是該浮一大白,我陪著浮好了』」父子兩人同乾於盡,讓人在心底不由得昇起一股羨慕。

一方面是父子能同桌共飲,相飲而盡;另一方面父子能針對共同的興趣,同桌討論。這是一種特別的幸福啊!

最後


你如果像我一樣,除了想了解一些漢字的起源、演變外,還能忍受作者在書中自述式地描繪與家人的相處生活,也能忍受張大春戲而不謔的筆觸描述自己對時事的看法,看看本書倒無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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